公司核名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需要签署该申请书,这是核名申请的基本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若投资人为企业,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投资人为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若投资人为社团法人(含工会法人),需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若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若投资人为自然人,则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名称包含特定字词:若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企业集团相关: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三、其他相关资料
多个公司备选名称:为确保在核名不通过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改换,一般建议准备多个公司备选名称,例如准备3 - 4个或5个以上公司名称。
登记的注册资本数额及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明确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以及股东的出资比例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大致方向):不需要提供具体经营项目,提供大致的经营范围方向即可。
公司注册地址(所属城区):无需提供具体地址,提供公司注册所属城区即可。
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明确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
公司注册地址的产权复印件与房屋租赁合同:用于证明公司的注册地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