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制造业大国相关财税政策
(一)美国
企业承担的税种及税率:美国是少数不设置增值税的工业国家,实行分税制。企业主要承担所得税,联邦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1%,各州对企业所得税征收有不同规定,2023年美国企业缴纳的州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平均税率为6.04%,还有法人税根据企业所得进行征收等情况。
促进制造业发展的税收政策:2017年12月签署《减税与就业法案》,将企业所得税由15% - 35%的累进税率调整为21%的单一税率,同时改变跨境税制原则;2022年8月签署《通胀削减法案》,提供3690亿美元的税收优惠及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且对补贴提出产业链本土化比例要求,另外还多次发起对华贸易摩擦加征关税以吸引本国制造业回流。

(二)日本
企业承担的税种及税率:法人税根据企业所得进行征收,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普通法人,年度应税所得额中800万日元以下部分征收15%的法人税,超过800万日元部分征收23.2%;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上的普通法人,适用税率为23.2%,现行标准消费税税率为7.8%,与2.2%的地方消费税合计为10%。
促进制造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从2021年起,研发费用的税收抵免率与研发费用增长率呈正相关,针对大型企业及中小型企业制定不同计算公式,对于销售额降低但研发投入增加的企业,分类别分情况提高税收抵免额度上限;2023年对各项税收优惠的条件区间及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对于通过云服务实现与其他公司数据共享的企业,提供设备投资额3% - 8%的税收抵免。
(三)德国
企业承担的税种及税率:税种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两类,联邦政府以企业所得税税额为税基向企业征收5.5%的团结附加税,企业以增值税与所得税为主。
促进制造业发展的税收政策:2007年起将增值税普通税率由16%上调至19%,2008年起将企业所得税由25%下调至15%;2020年起,为部分研发项目提供税收抵免或补贴,企业每年可就公司内部研发项目、与大学等机构的合作项目以及合约研究三类研发项目获得最高50万欧元的资金支持。
二、我国的制造业转型升级财税政策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这一政策是专门为先进制造业设计的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制造企业向先进制造业转移,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在技术、产品、管理等方面进行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地方的政策落实与服务
如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聚焦辖区内尖端制造业企业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核实确认工信部门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完善服务链条,围绕“政策原文—解读公告—申报步骤—疑点事项”全方位辅导。2023年至今,累计推送政策辅导信息1000余户次,通过电子税务局累计向纳税人发送3000余条申报辅导信息,针对企业需求利用大数据提供“税务体检报告”等服务,推动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