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 1. 准备申请材料
-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 **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确保证照在有效期内。
- **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缴费记录**:提供企业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招用员工劳动合同**:提供与招用员工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
- **符合条件人员(被招用员工)基本身份类证明**:提供被招用员工的身份证等。
- **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证**:提供银行出具的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纳税证明**:提供企业的纳税证明。
### 2. 填写申请表格
- **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详细填写企业信息、招用员工信息等。
- **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列出所有符合条件的被招用员工名单。
### 3. 提交申请
- **窗口申请**:
- 申请人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 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 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花名册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 4. 受理 - **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审核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核。 - **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 5. 审核 - **审核机构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 6. 审批 - **审批通过**: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流程。 ### 7. 资金划拨 - **资金划拨至创业单位账户**: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创业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 **跟踪记录资金划拨情况**: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 **如打款不成功**: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 8. 公示 - **公示信息**:资金划拨完成后,人社部门应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 ### 9. 处理公示不通过的情况 - **如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 ### 注意事项 - **首次补贴申请**:应在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通过以上步骤,创业者可以顺利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减轻创业初期的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发展和就业增长。